Terms & Conditions
Dais Live Music Service
條款及細則
客方付費前須細閱以下所有條款,付費亦即等同已清楚並同意以下所有條款。
訂金
1. 如因本公司失當、失誤導致演出未能如期進行,客方將獲發回七成已交付的費用。
2. 如因客方的任何原因導致演出未能如期進行,客方將獲發回三成已交付的費用。
3. 如因演出當天的任何天氣因素、任何緊急意外導致演出未能如期進行,本公司將按情況發回客方五成已交付的費用,然而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4. 於已議定的「到場時間」前2小時,天文台發出的惡劣天氣警告仍生效(黑色暴雨、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等),演出將取消,客方將獲發回五成已交付的費用。
5. 如演出前一天的下午3時前,本公司仍未成功接收尾期訂金,本公司有權視之為客方單方面放棄服務,並有權不發還所有已交付的費用。
添加樂手、歌曲、演奏節數
1. 如需添加演奏節數(每節約45分鐘)或樂手,每一樂手於每一節需加付港幣 800元。
2. 如演出前7天內要求添加節數或樂手,每一新樂手於每一節數需加付港幣 1000元。
3. 如需添加預設歌單以外的歌曲,每首歌(不多於5分鐘)需加付港幣 200元。
4. 如客方獻唱需要樂隊伴奏,每首歌(不多於5分鐘)需加付港幣 200元。如伴奏之歌曲在預設歌單以外,則每首歌需加付港幣400元。
5. 樂隊陣容最少由2位樂手組合。
6. 3人樂隊之服務費,均按 Vocal Package 的費用加 1位樂手。
7. 4-7人樂隊之服務費,均按 Band Package 的費用加相應樂手。
8. 7人或以上樂隊之服務費,按情況另議。
程序
1. 議定歌單及到場時間、視察場地等程序,於本公司成功接收前期訂金(或全數費用)後進行,並於演出2天前完成該等程序。
2. 如客方欲更改已議定的到場時間,需演出3天前通知本公司。
緊急演出
1. 如於演出前7天內訂購服務,屬緊急演出,客方須一次性交付全數議定的演出服務費。
2. 緊急演出之服務費,會視乎客方要求而𨤳定。
本公司將保留以上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最終決定權。